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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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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最后,除了以上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之外,还有一种抵押是收到一定限制的房产。即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子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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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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