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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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