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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2、住房补贴的补贴对象是谁?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3、住房补贴随人走吗?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工作等各种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在未复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由于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时,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住房补贴资金封存期间仍按规定计息。此外,单位和职工持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有关信息。 4、住房补贴的申请程序 (1)申请。 由申请家庭的房主持书面申请、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房产部门提供的状况证明、无房户提供租房证明,低保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填写《开鲁县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补贴申请表》。 (2)初审公示。 街道办事处补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户口或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7天,无议异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县住房保办公室审核。 (3)审核公示。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资金发放。 经保障工作小组审定后,按享受低保的A、B、C类分别补贴,补贴资金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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