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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主要内容有: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信息; 2.租赁物品的基本信息; 3.租赁物品的用途; 4.租赁物品的期限; 5.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 6.修缮责任与违约责任; 7.解除合同的条件; 8.争议的解决方式。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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