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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1)查档证明(收原件); (2)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7.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8.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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