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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予合同写明了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供夫或妻一方个人生活专门使用的,具有明显的个人性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特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特有财产的情况。 2、用婚前的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不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结婚后,很难举证证明买房的钱是用婚前的财产购买的,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3、如何使得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婚后买房,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最好与配偶一方签订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约定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份额等相关事宜。 沙登峰 律师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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