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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婚后加名有何不同?
婚前加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婚后加名: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提醒: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如果还在按揭中,想加名字流程更复杂! 二、婚前婚后加名的流程 婚前加名的流程及费用: 流程: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费用: 1、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2、按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计算房屋年限,根据各市针对普通住房的标准,缴纳相关二手房交易税费。 增值税:未满2年的按照5%的税率征收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的二套住房则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房款差额的20%的税率征收税费,如果是家庭自用且满5年的唯一住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5、例如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婚后加名的流程及费用: 第1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2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还需另外支付100-200元不等的费用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三、婚前婚后加名费用相差多少? 以一套面积为75平米,现总价200万,原价102万的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为例。 婚前加名费用计算: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增值税纳税额为{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00÷(1+5%)}×5%=9.52万元;个税纳税额为(200-102)×20%=19.6万元;契税纳税额为200×1%=2万元,共计约31万 此外,包括交易费约225元,印花税约1000元,合同工本费约20元 总计:如果按照男方转让50%的产权计算,婚前加名费用共计约15.5万 婚后加名费用计算: 情况1有房无贷夫妻更名仅需110元 情况2有房有贷,公积金贷款210元;组合贷310元 四、婚前房产,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1、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判决有何区别?有名字的话就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房产吗? 答:有区别。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假设婚前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那么另一方名字婚前加上和婚后加上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在离婚判决时会产生影响吗? 答: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 3、如果离婚时,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又分几种情况?分别可能如何判决? 答: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前财产公证、房产证加名字哪个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 答: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五、婚前买房被要求加名,如何避免婚后房产被分割? 我全款买了套房子,这几年谈了女朋友,现在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女方父母坚决要求要结婚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换言之,如果你已经和女友办理完赠与房屋的变更登记,那么房屋权利已经转移,你不可以再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了。 因此,若想避免房产将来被分割的情况出现,你可选择在婚前与女友签订赠与协议,载明该赠与房产系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买,现将该房产部分份额(可具体约定)赠与女方,但房屋过户手续约定多少年之后再行办理。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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