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离婚案财产纠纷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5.违反协议的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