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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子的分配: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份额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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