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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时一般不是不是可以分。但如下情形除外: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离婚时,双方自愿通过书面协议予以分割的;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方名下的,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是不是可以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是不是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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