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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写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以及价值等信息; 3.写明房产的分割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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