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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的处理规则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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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纠纷

  离婚后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的处理规则是:

  1.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

  2.登记在一方名下,可以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上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处理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纠纷如何起诉

  离婚后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纠纷要起诉处理的,可以进行下列流程:

  1.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将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应当进行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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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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