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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满足三条件就能买房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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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央行宣布3月1日起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后,包括北京、上海、长沙、福州等多地在内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先后进行下调。此举被业内视为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有利于促进住房需求。

受央行降息影响,北京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公告,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

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央行又“出手”。中国人民银行2月28日晚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

根据管理,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同样调整存贷款利率。此次调整前,5年期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此次调整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对于购房者来说,还贷压力减轻了。如果是首套房,贷款8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953.6元减少到4848元,减少了105.6元。

此外,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 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对于2015年3月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 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公积金中心还通知,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3月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了贷款利率发生变化,公积金存款利率也发生变化。上年结转的公积金,现行利率为2.35%,调整之后为2.10%。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利率不发生变化,依然是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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