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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采用不动产登记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产权证只是形式上的文件,其证明效力并没有身份证、驾驶证这类证明文件大,许多人以为在交易过程或借款过程中扣住对方的房产证就行了,这是混淆了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的效力。其实,二者的区别很大:
一、从存在的质地上来说:房地产权证只能是纸质的,房产登记簿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介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电子介质的登记簿 。二、从持有人来看:房地产权证是所有的房地产权人都应持有的权属证明;房产登记簿是房屋登记机构制作并且管理的。 三、从时效来看:房地产权证并非永久的,如果产生新的变化就要注销旧证、更换新政;而房产登记簿是永久的,纸质登记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并可以制作副本,电子登记簿应定期备份。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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