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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投资人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遇到房价下跌时又可及时规避风险。其较高的收益和看似低的风险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 合同回购房的三大风险 新政持续,开发商肩头的经济压力逐步增大,尤其是那些投资客密集,靠炒高楼价支撑的远郊区域,其房产价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比如说北京的通州地区,这些地区远离市区,根本不是刚需族的置业首选,但是房价却丝毫不比市区逊色,在楼市调控加码的时候抗跌性自然是最差的,这些地区呈现量价齐跌的现象。 首先,此类合同回购的促销房源是指定房源,毫无疑问,这些房源肯定不是最紧俏的,也不是最好的,那些优质房源地产商从来就不愁,都是捂盘翻本的底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肯定会限定回购条件,到了回购的时间期限,若是房价涨了,自然是好,开发商相当于打了一次免费广告,若是跌了,他们总能找出房子和合同的毛病,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消磨购房者的信心和精力,考虑到中国正规途径维权的难度,想要从开发商手里拿回房款可谓是难上加难。 其次,目前开发商签订这样的合同主要是为了消化那些品质并不好的楼盘,并无价格优惠,主要目的为自己筹集过冬资金,能够顺利挺过寒冬自然是好,若是这个企业在地产业寒冬中破产,或者负责人直接玩金蝉脱壳,将原企业注销,在房地产开发商面临巨大回购压力的时候并不是不可能采取的措施,购房者拿着合同找不到原负责人,没有承担对应责任的主体,找谁要钱去,谁负责回购?回购合同到时候可能就是废纸一张。 再次,签回购合同的房源总价肯定不会太低,签合同交钱购房后这笔资金就算是囤死了,而回购合同自然是有时间限制的,没有到时候你是无法退房的。在这期间,即使房价大跌,你发现了更好的购房商机,也会因为资金问题而放弃;就算是房源价格保持稳定,等到退房期限的时候,可能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光是利息就有不小的数目,开发商就是通过这一方式来将促销作为融资的手段,利息要比银行低得多。 购房者在面对此类促销房源的时候,必须更加谨慎,紧俏优质房源肯定不会使用这种手段促销,在跟开发商打交道的时候,必须多几个心眼,要确保自己能够顺利保障合同权益,购房符合自身利益的时候再考虑此类房源。 沙登峰 律师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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