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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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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购房人群中,有部分群体是因为房子太小想置换大的,或者需要大笔资金周转的,一般会考虑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抵押房产办理贷款需要的条件: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以及循环使用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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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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