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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 你就能卖房吗?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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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地产交易市场这么火爆,大伙儿都卖过房没?

【买都买不起,我倒想有房子可卖呢!】

【别急,会有的~】

有房一族们卖房的理由千差万别,比如以下几种:

家里老人过世,房子作为遗产需要卖;

(不要房子要钱型)

换工作了,住的太远只能换房;

(蚂蚁搬家型)

房子太小太旧,装修该换了,卖!

(有钱任性型)

家里老人住六层不方便,想换一套一层或者电梯房。

有位赵阿姨就属于最后这类。

老伴去世后,今年81的赵阿姨想把自己住的房卖掉,换一套电梯房住。她通过中介找到买主,合同签了定金也收了,却被告知要做一个没人争房产的公证。(赵阿姨有两个儿子)

她先后开了多个证明、办了两个儿子放弃继承的公证,但还须做亡夫无私生子及丈夫父母去世、自己无再婚等方面的证明。“老伴的父母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去世,上哪儿去开他们的死亡证明?”

赵阿姨很无奈,如果办不成,她说不定就要赔付高额的违约金。

围观群众表示有点看不明白,不是卖房子吗?还要公证?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新闻里没说清,安安给大家解读一下:

赵阿姨住的这套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应该有夫妻两人的名字。赵阿姨的丈夫去世,但并没有留下遗嘱处分自己那部分的房屋产权,需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继承。

赵阿姨买房时既没有办法直接拿出房屋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也没有在卖房之前办理相关继承手续,依法是无权直接卖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

这种情况下赵阿姨只能通过进行遗产公证拿到房子的完整产权,所以才遇到了上文中的“奇葩证明”。

那么卖房到底需要哪些手续呢?

1、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诶,哥们儿,你这房不错,卖吗?”

——“卖啊,走咱过户去!”

以上是不可能的……您得先有个书面合同!

2、把合同和相关材料提交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房管局)进行审查。他们需要查验您的有关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避免出现房价过低的情况)

您能不能连房价过高一块儿查了?

3、立契,缴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

卖房子双方还有印鉴呢,可高大上了……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家拿着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所有权证。

这可是最重要的一环,别一高兴就给忘了~

总结一下重点:卖房子是大事,法定的这些手续也是为了维护您自身的权益。房屋产权证书上有谁的名字并不代表他能直接把房子卖了,如果产权所有人不止一个人,就需要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及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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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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