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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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