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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付了首付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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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开发商给你退,你还要承担一些费用,例如备案费、还有贷款的公证费都是不会退的,如果按正常情况你没有任何理由开发商也不会轻易退给你,退给你也要算你违约,找家中介帮你卖了,没办到产权证也没问题,等买家付完房款,去做了委托公证就可以了,把所有的交费发费都给买方,到办产权证的时间买方拿着委托公证自已去过户成他的名字就行了。不过假如开发商同意更名那就更好啦。
合同法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可撤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签订
要约
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期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
承诺
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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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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