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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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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来看看提取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三、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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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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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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