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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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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房屋侵权发生时起算的,而是从购房者或者卖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比如,由于开发商隐瞒了一些房屋预售信息,导致购房者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是此时购房者并不知情,此时诉讼时效是没有开始起算的。
  直到购房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有的购房者可能还会遇到一种情形。那就是自己已经得知了权益收到侵害,但是一直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当两年过去了,最后才发现,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只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答案是否定的。此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相关部门无法解决时开始计算。此外,如果对于确认购房合同无效的起诉是不受两年诉讼期限制的,十几年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
  (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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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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