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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差由谁承担差价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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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面积差由谁承担差价
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房价日益高涨,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现象却越来越多,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展开了一场补款与退赔的博弈战。很多购房者为此纠纷可能与开发商耗费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还是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其实发生此类纠纷的话最好找专业的律师,看看商品房面积缩水该怎么处理以及这面积差导致的差价该由谁来承担,他们可以利用法律知识与开发商相抗衡,从而有效的避免您的损失。
二、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处理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4、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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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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