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 - 武汉房地产律师 - 武汉拆迁律师 - 武汉律师咨询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武汉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2-0716-1718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交纳的税费标准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23
分享到: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交纳的税费标准如下:
  一、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卖的房子是非住宅类的话,无论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税率是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如果是满足家庭的住宅,且购买的时间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两个条件要都满足。有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
  如果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满两年或契税完税证满2年,则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的话,则是地税局评估价或网签价(取价高者)×5.6%;
  (三)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印花税
  二手经济适用房房款的0.05%;
  (四)二手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交纳交易费
  3元/平方米。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应缴纳的税费:
  (一)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需要交纳印花税
  二手经济适用房房款的0.05%;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需要交纳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一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三)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需要交纳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四)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需要交纳交易费
  3元/平方米;
  (五)二手经济适用房买方需要交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与普通住房的成本结构的区别
  (一)二手经济适用房交与普通住房的租售的政策有所不同,经济适用房只能售而不能租,但是对于普通住宅来说则不受限制;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交与普通住房的购买的条件及对象有所不同,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优惠的,经济适用房购买的对象则是有特定,只能提供给在城镇中是低收入的家庭,所以要实行申请审批的制度,但是普通住宅则对购买对象与条件无限制;
  (三)二手经济适用房交与普通住房的价格的政策有所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所以是不得擅自提价出售的。而普通住宅出售的价格则完全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四)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是归个人的;而普通住宅相比经济适用房在收益权上不同。在普通住宅上市出售之后其收益是全部归为个人的;
  (五)普通住宅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也可以抵押,而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租,其房产证或者契税票若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也不能抵押。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 武汉房产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 机:13207161718
      QQ:145012398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武汉知名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联系方式: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easysha@gmail.com
    keywords:武汉房产律师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关闭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