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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方式: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个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卖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上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2个工作日,1个月自然日);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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