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有效的。 1、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的底价并约定好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如果中介公司不愿意按照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权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此时的房屋中介就是居间人,因此签订这样的条款就违反了《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 3、在交易行情高涨的时候,中介公司就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后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的时候,中介公司就会以无法成交为理由终止合同。这样看来,中介公司就可以很轻易的将风险推给委托人。 签订二手房三方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审查合同签订主体是否适格。应明确其是否为该房屋的唯一人,如果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则签订买卖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的签字或书面的同意声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况买受人可通过查看房屋房产证原件及到房管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2、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在协议中,应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交付期限,过户时间,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对于贷款尚未还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应着重对贷款还款事宜以及房屋过户进行详细约定。 3、一旦出现违约情形影响协议履行的,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至低限度。 4、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的知识和经验上,都处于弱势,所以,房地产中介市场需要一份保护各方利益的合同。许多三方协议规定了买方、卖方的权利义务,对中介方却没有任何限制。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