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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房屋的合同是否可解除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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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交付房屋能否解除合同

未交付房屋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有约定未按时交付房屋可解除合同的条款,按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合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若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如购房者为结婚买房,约定交房时间在婚礼前但逾期很久未交付影响使用。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二、未交付房屋的合同是否可解除

未交付房屋的合同可以解除,但需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若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交房可解除合同的条款,当卖方未按约交付房屋,买方可行使约定解除权。 从法定解除来看,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买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外,若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方也能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根据情况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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