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 - 武汉房地产律师 - 武汉拆迁律师 - 武汉律师咨询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武汉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2-0716-1718
签购房合同后反悔不卖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1-30
分享到:

一、签完购房合同不想卖了怎么处理

签完购房合同后卖方不想卖,属于违约行为。首先,应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通常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此时,建议卖方主动与买方沟通协商,诚恳说明情况,争取对方理解,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如给予买方一定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买方可能会通过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可能面临强制过户等法律后果,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费用。

二、签购房合同后反悔不卖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签购房合同后反悔不卖,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违约处理方式,卖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损失赔偿。比如约定按房屋总价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卖方就得依此支付。二是继续履行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若卖方拒绝,买方诉至法院,法院可能判决强制履行。三是赔偿损失。除违约金外,若买方有其他经济损失,如为购房支付的合理费用、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卖方也需赔偿。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首席律师
    • 武汉房产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 机:13207161718
      QQ:145012398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武汉知名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联系方式: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easysha@gmail.com
    keywords:武汉房产律师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关闭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