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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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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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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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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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