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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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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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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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