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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1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2、第3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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