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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应包括如下主要条款:房产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等,该契约应以书面形式成立;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一般先由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作必要调查,同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屋进行估价; 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 4.缴纳税费。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契税;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一般来说,卖家协助买家办理房屋过户,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说好具体的时间,要是到了这个时间还不去办的话,那么就可以告卖家违反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的话,需要走下面的流程: 准备一份起诉状。先就卖家违反约定没及时协助过户写一个诉状,然后去那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核材料后会给受理,一份应诉通知书,接着就等着开庭。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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