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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定被告相关信息。 若涉及个人主体,可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记录查询以获取其户籍证明文件;若是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被告,则需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具该企业的基础登记信息。 2. 撰写完备的民商事诉状。 诉状中应详细列举当事人身份概述、诉讼主张以及阐述案件事实与理由等信息。 为了保证判决结果的顺利执行,还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便于后续清算工作。 3. 提交诉讼状与相应证据。 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后,即刻向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讼状连同相关证据,立案庭的法官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您关于案件受理与否的决定。 4. 协助取证过程。 在获得立案审批后,人民法院可能会设定举证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证据材料;如过时提交,将失去举证资格。 5. 积极参加庭审活动。 凡获得立案批准的案件,人民法院将安排具体的开庭日期,并在此之前提前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在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如因故迟到引起原告方不满意,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原告退出诉讼。 6. 履行庭审程序。 在庭审开始前,参审人员都必须通过核实身份、了解诉讼权利义务、明确是否申请回避等步骤;之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再进行举证、质证、发言问询、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至陈述最终意见,结束后进行法庭调解和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避免房屋产权纠纷 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应当注意房屋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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