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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无产证房子的法律依据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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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产证的房子怎么继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其继承方式并非无据可依,继承人仍可通过特定途径来继承这类房产,具体如下:

  1.继承人可以选择到所在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一过程中,房地产测绘部门会负责办理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绘手续。完成这些步骤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2.携带相关必要材料,直接前往住房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后,可凭此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再依据此公函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二、继承无产证房子的法律依据

  对于继承无产证房子的情况,法律上是有明确依据的。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并强调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3.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则规定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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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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