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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为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因此公租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只能用于租赁。 二、公租房出租的条件: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情形;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四)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中涉外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后,出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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