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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出租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房屋出租应具备哪些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对于广大承租者来说,租房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房屋的情况,以下九种房屋坚决不能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是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 (五)是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规划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 (六)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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