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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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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借双方需要遵守的重要原则 
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合同重要内容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转租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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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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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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