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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装空调后退租能补偿吗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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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承租人擅自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拆改,安装了空调等附属物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侵犯出租人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作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那么,对于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发生的费用,原则上房主是可以不予补偿的,承租人应将增添的附属物拆走,拆除时给原房造成损害的,应负责向房主赔偿损失。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时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房屋产权仍属出租人所有,对拆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费用,应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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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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