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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 ,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截止到 年 月 日止,贵方一直未提交续租申请。 现我司通知如下: 《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如贵司继续租赁本厂房的,请在 年 月 日前正式通知我司并与我司商谈续租事宜。逾期未告知,我司将按不续租处理。特此通知。 出租人: 年 月 日 二、违约租赁合同的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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