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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出租人没给押金条,还是承租人无意遗失押金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处理: 1、直接找出租人协商。如果因为承租人大意将押金条遗失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及时跟出租人协商,一般遗失押金条并不能说明未交付押金,所以解除租房合同时协商即可约定退还押金。 2、出租人应退还押金。如果确定押金条款时,承租人交付押金后,出租人没给押金条,但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押金关系,所以出租人得在解除租房合同时退还押金。 3、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时,承租人可以找所在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投诉还解决不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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