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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反之,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房屋征收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屋拆迁前具备合法的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的办理,但是只要有征收协议书,虽然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为了防止之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手续不只是处理买卖双方的关系,同时也是处理买家与银行、与中介之间关系的一个必要措施。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并且会适当收一些费用。这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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