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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房东在租户的占有和使用中只享有所有权,其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由如下: 1.房屋在出租状态时,房屋使用权归租客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房屋一旦出租,出租人也就将占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了承租人。因此,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房屋租期内,未经承租人许可,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进入,否则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使用权和隐私权。 2.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明在租赁期间房子会出售,业主没有要求说会带买房人看房的话就可以拒绝。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声明在租赁期间房子要出售,而且让租户配合买主看房,那么就不能拒绝。 3.双方的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下签订的。按照《民法典》规定,该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如带领他人来看房等行为干扰了承租人的正常生活,那么作为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 租房期间事故如果是承租人保管或者使用房屋不善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如果是因自然损耗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则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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