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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租房中介通常会收取一定的佣金作为他们提供服务的费用。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帮助找到租客、协调租赁协议的签订、处理租赁过程中的问题等。 佣金的具体金额通常会根据租赁合同的总价值和中介服务的复杂程度来确定。通常,佣金会以租金的一定比例(比如一个月的租金)来计算。这个比例可能会根据地区和中介公司的政策有所不同。 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中介费通常会被收取。这笔费用可以由房东支付,也可以由租客支付,或者由双方共同支付。这通常会在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 在我国,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通常会在租赁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然而,如果中介公司未能履行其在协议中的义务(比如未能找到租客),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收取全部的佣金。 总的来说,租房中介的佣金收取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公司政策和具体的租赁情况而有所不同。在使用中介服务时,你应该清楚了解他们的费用结构和支付条款,以避免任何可能的误解或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要明确中介公司服务佣金由谁支付,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退还; (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退还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三)违约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时间等;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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