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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的这三种运作模式都有什么区别?
作者:
匿名
文章来源:
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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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的这三种运作模式都有什么区别?
答:有限合伙制基金的优点:
1. 运作模式简单,与一般公司的设立一样采取准则制,无需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只需向相应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且资金聚散灵活,适应性强。
2. 它是有限责任形式的投资,投资人以承诺资本额为限承担责任,同时承诺出资也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 实现社会资本与创投家(知本)两项生产要素的成功结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产生了1 + 1 > 2的协同效应;
4. 有限合伙制基金不是纳税主体,其应缴税收等同于投资人直接投资所需要缴纳的税收,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从而避免“双重”赋税;
公司制基金的特点:
1.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 股份可以上市;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投资。
信托制特点:
1. 类似有限合伙,同样有免税地位;
2. 但资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
3. 涉及多个中间机构,增加基金的运作成本。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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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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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有几种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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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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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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