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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有以下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顺延工期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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