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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徘徊七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提出能够实现“以房查人”的反腐神效吗?尽管已经被多次说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但很多人对此依然抱有极高的期待。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产权登记处处长刘燕萍回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随便查询别人的不动产信息。 1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实施上条例规定的查询是有条件的,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另外,相关部门,比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的时候是可以查询的,但是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才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房地产税征收 根据部分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过高,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如此一来,大家基本上可以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是怎么样。拥有一套豪宅的,虽然房子抵得上人家四五套,甚至十套,但也有免征的可能性;拥有四五套房子的,也不要过于担心征税会让你破产;如果只有一两套房子,就更不必担心自己家交不起房地产税。 从目前情况看,未来的房地产税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能交得起的。也正是因为有房地产税的存在,未来不住人的房子会变得越来越少。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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