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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起,5年间,女子赵某假冒警察身份,谎称自己手中有33套保障房出售,还能够为他人办理北京户口,骗取了32人的购房款、户口款等费用共计240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赵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赵某所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去年12月,一审法院判处赵某无期徒刑。 赵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赵某表示,当时她被靳某欺骗,以为能满足受害人的需求,这才收取了被害人的购房款,还将780万元交给了靳某。后来靳某于2013年失联,他只好继续欺骗受害人,因此2013年8月以前她收取被害人钱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赵某的供述,侦查机关对靳某及其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调查取证,经与赵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比照,不能证明赵某所称其共给予靳某780余万元的说法。 北京高院最终对于赵某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驳回赵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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