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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房遭延期还要多交钱?律师:涨价属违约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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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挑细选购买了期房,遭遇延期交房不说,开发商还提出“附加条件”,这令裕华区学府名城和无极县东兴苑小区的业主难以接受,“学府名城小区去年就封顶了,开发商要业主补钱,否则退房”,“东兴苑小区延期两年半交房,开发商还让交水暖电的接口费,这合理吗?”
学府名城:延期交房两年还要“被涨价”
市民李丽(化名)2013年购买了位于建通街与仓丰路交口附近的学府名城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员拿出了批地手续,说其他证件会积极办理。”李丽首付了50%的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协议约定2015年交房,逾期交房,开发商会支付违约金。


李丽介绍,按照最初规划,该楼盘会建4栋高层住宅楼,刚开始,开发商施工进度挺快,可没过多久就“停滞不前”,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未能交房。对于交房日,开发商一延再延,“其间,开发商说资金紧张,想要业主交全款,遭到了拒绝。”李丽说,这期间,施工一直“拖拖拉拉”,直到去年,这4栋高层楼才封顶,之后就没有了施工迹象。
由于迟迟无法交房,李丽至今在外租房住,“当初买房时,售楼员说小区附近将建名校分校,现在房子没影,学校也没影!孩子快到入学年龄,交不了房我们就落不了户,愁死了!”每每提及此事,一些购房者都郁闷不已。
最令购房者郁闷的是,楼盘封顶后,开发商又提出了“附加条件”,“开发商不承认之前签订的协议,要我们补钱,补多少没说,只说不补钱就退房。有业主代表找开发商谈判,对方就说没钱,可这个楼盘仍在对外销售。”李丽不知他们该如何维权?
6月28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小区售楼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那么就应该按协议履行。若开发商单方提出涨价,显然是违约的。如果退房,除了退房款外,还应赔偿业主经济损失。
当天下午,有业主代表跟开发商谈判,但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无极东兴苑:不交接口费不给钥匙
无极县东兴苑小区位于无极路上,购买了该小区二期商品房的业主反映,小区延期交房两年半,近期开发商终于通知要交房了。然而,开发商不仅不提违约金的事,还要求业主缴纳水电暖等接口费,让他们感到“很受伤”。
据业主刘博(化名)称,几年前,他以贷款形式购买了该小区一套期房,“当时我问售楼员,该楼盘是否证件齐全,售楼人员只说‘有证’。”他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其中一条约定,交房日期为2015年12月。谁知,到了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并无动静,“开发商只说交房延迟了,要到2016年5月,也没说明具体原因。”
然而,到了第二个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又“爽约”了。直到前几日,他才终于接到开发商的交房电话,当他兴冲冲地去领新房钥匙时,结果又郁闷了。
“开发商让业主交付一些费用,契税、维修资金等,可后来又说要收水、电、暖、气的接口费,总共算下来要一万多元。”刘博说,开发商却对延期交房支付违约金的事只字不提。更恶劣的是,如果业主不按照要求缴费,开发商就不给发新房钥匙。“有业主等不及了,着急住新房,就无奈交了钱,还有一些业主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十分不认可,还在僵持当中。”
刘博提出质疑,开发商收取水、电、暖、气接口费的做法是否合理?
28日,根据业主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该小区开发商,但对方表示“什么都不清楚”。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表示,东兴苑小区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的付款义务,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符合交付标准的房屋。开发商履行交付行为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得再单方面随意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水电暖燃气等接口费后才交房的做法不合理。另外,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的上述设备接口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因此,开发商并无权收取上述费用。宋毅律师说,如果开发商以上述理由拒不交房或者构成逾期交房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定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记者将该问题反映给无极县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告知,此前已接到过小区业主投诉,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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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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