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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到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具他项权证;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等待放款。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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