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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人如何单独撤销担保 一般而言,担保人单独撤销担保较难,需符合特定法定情形。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加重债务的,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若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期间不受影响。 若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保证。 二、担保人如何追偿还款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首先,担保人应保留好履行担保责任的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法院判决等,以证明自己已承担担保义务。若双方对追偿金额无争议,担保人可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代偿款项。 若协商不成,担保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追偿。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担保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等措施实现追偿目的。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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