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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例如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产权归属购买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该财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一,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仍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其二,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他收益如生产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等,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股票婚后抛售获利属于夫妻共有。 其三,婚前受赠财产,若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即便在婚后交付,也属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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